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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水产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导师自荐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12-03来源:

各位老师:

为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,让学生更好的了解专业、认识专业、热爱专业,促进师生之间的交流互动。经研究,学院决定在2014级学生中实行本科生导师制。现将本科生导师的选聘要求和工作职责说明如下:

一、选聘的导师应当符合如下条件:

1.应为本院专任教师,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;

2.应对学院专业、水产行业有了解和认识;

3.时间充裕、乐于与学生交流。

二、导师职责 :

1.经常与学生交流,要求在聘期内与所指导学生交流次数不少于15次。

2.了解所指导学生的基本情况,帮助学生尽快尽快适应大学阶段的生活与学习,完成角色转变。

3.向学生系统介绍各专业、学院、水产行业的现状与前景,帮助学生认识所学专业,建立学术兴趣,关注水产行业,鼓励学生确立长远目标,进行初步规划。

4.积极引导学生开展相应的科研和生产实践活动,鼓励为学生提供进实验室学习和寒暑假赴基层锻炼实习的机会,并提供相应技术指导。

5.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、关心学生的困难疾苦,帮助学生排忧解难,对于学生的经济困难、学习困难、心理困难等及时向学院反映。

6.学院将对选聘的导师进行考核,表现优异的将进行表彰。

三、工作时间安排和流程

1.12月8日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议《水产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方案》。

2.修订《水产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方案》,制作《水产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手册》。

3.12月11日,全院教职工大会上公布工作方案。

4.12月16日之前,教师自荐,填写《水产学院本科生导师自荐表》,发至kuale303171@mail.hzau.edu.cn。或与黄欣老师电话联系,联系电话:15997409669,办公室电话:87282114。

5.12月19日之前,根据教师自荐情况,按照每名教师指导4—5名学生数量将学生随机分配至相应导师。

6.12月21日,在企业奖学金颁奖大会上为本科生导师代表颁发聘书,导师代表和所指导的学生见面。

7.12月25日之前,学院组织学生和本科生导师见面。

四、附件

水产学院本科生导师自荐表

                    华中农业大学水产学院

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4年12月7日